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各部门:
10月23日,我旗组织召开了全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印发了《杭锦后旗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杭政办发〔2017〕175号)文件,为加快推进全旗兜底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兜底医疗保险是我旗为切实解决因贫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出台的一项创新举措。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认清在全旗范围内推行兜底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克服“能参保多少是多少”的消极思想,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要加快工作进度。旗直各部门要带头参保,要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政策传达和保费收缴工作,做到在职、离退休人员全员参保、一人不落;各镇、太阳庙农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缴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兜底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保持同等参保率;旗社保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要与各镇、农场协调对接,抓好重点特殊人群的参保审核、保费申请;各单位将兜底医疗保费收齐后,及时到旗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参保业务工作,确保在11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参保工作。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12月初,计划由旗委政府督查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兜底医疗保险进展情况专项督查,区分各镇和旗直各部门两个层面,对各单位工作进度情况通报讲评。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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