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17〕199号
陕坝城区收水口专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陕坝镇人民政府,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环境保护局,旗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局,旗环卫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镇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全力推进我旗创建“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陕坝城区收水口专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陕坝镇城区主要街道收水口清稠不分乱倒垃圾,造成下水堵塞导致 “脏、乱、差”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配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绿地保洁,落实“门前四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争使陕坝城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使全旗经营单位和群众养成讲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良好氛围,实现市容市貌和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城镇管理能力和城镇形象品位、群众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三方面显著提升。
三、工作职责
陕坝城区收水口专项综合治理整治工作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环卫局、执法局、环保局配合。以中山路东西、龙宝街南北为界,划分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个片区,分别由市场监管局、执法局、环卫局、环保局进行摸底调查并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协助做好其它承包片区单位的工作。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经营户及小餐饮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倾倒,做到清稠分离,固体垃圾装袋定时投放到指定地点,对达到标准的门店要巩固提高,对设施不全、卫生状况差的门店加大监督力度,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行业经营户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环卫局:负责陕坝城区各路段收水口清理工作。及时清理食品经营门店投放的垃圾袋。定时按路段、按区域进行清扫。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协助承包片区单位工作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确保垃圾日清,收水口不堵。对不按规定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取证,将相关信息上传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三)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劝导当事人立即改正,查处室外违法占道经营。积极收集相关乱倒垃圾污水的视频、照片证据,依法予以处罚、强制改正,并保持长效。
(四)环保局:负责配合其他部门严查垃圾清稠不分导致污染的违法行为。监督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对产生噪音的设备,安装有效的降噪设施并达标排放。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将依法给予处罚,严重者予以关停。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17年11月中旬到2018年2月底。
五、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此项整治工作进度,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副组长由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场监管局、环卫局、执法局、环保局组成。成员各单位要选派1名分管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付军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何聪、市场监管局韦勇、环保局霍瑞明、执法局聂泽宏、环卫局曾德全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动落实、人员调度、任务安排部署和情况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此项整治是我旗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一项利当前、重长远的重点工作,对于改善我旗环境卫生有着重要意义。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为民办实事,提升城市形象的实际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专人负责,制定推进时间和任务完成表,每日汇总一次,各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每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切实把工作做到实处。
(三)加强管理,依法惩处。对管理整治中发现擅自倾到垃圾,不按规定将餐厨垃圾清稠分离,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予以口头警告;如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执法部门要依法给与相应处罚。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效。旗委政府督查局要加强巡查、督查力度,会同政府办每周督查一次,以督查通报形式上报,对推诿扯皮、人员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确保该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宣传部、广电局要利用电视广播、公众信息网络等宣传工具,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监督电话:韦 勇 13847839568
霍瑞明 13947835285
聂泽宏 13789785978
曾德全 13947895958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