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17〕202号
关于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通知
各镇、太阳庙农场,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贯彻《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6〕1093号)、《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2014〕96)、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巴财会〔2016〕 7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区财务会计工作专题培训会议精神,按要求举办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及培训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推进攻略讲解;
(二)关于新《会计法》讲解;
(三)财务及会计工作人员实操及准则讲解;
(四)继续教育培训相关内容。
二、参加人员
(一)各镇、各执行预算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各一名参加内控制度培训。
(二)全旗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未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2017年12月9日(星期五)
(二)地点:杭锦后旗旗委党校三楼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12月6日(星期三)全天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旗委党校三楼小会议室报到;继续教育线下培训人员报到时间地点同上,逾期未报名参训者不另行组织培训,自行通过官网培训。
(二)各单位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签到进入会场,旗委政府督查局做好参会情况督查通报。
(三)培训费用每单位300元(含讲师费、场地费、资料费等)由各单位自行承担;继续教育培训费用按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执行,由参训者自行承担。
联 系 人:徐 芹
联系电话:6658015
邮 箱:hhkjj123@163.com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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