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6年5月,整合了原旗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职能职责和人员,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26人,党员109人。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消费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全系统食品安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消费品等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办设备监理有关事宜。
(二)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产品、商品、消费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职责;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全旗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及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评价研究,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全旗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及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地区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承担本地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行政许可;依法实施中药、民族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炮制规范和品种保护制度;负责药品医疗零售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负责制定全旗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抽验和相应的质量公告、抽验信息的发布,依法查处质量安全事故,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
(五)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负责制定旗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职责;依照权限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七)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组织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根据旗政府的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九)负责本地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对本地区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查处侵权行为。
(十)组织指导本地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负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和监督本地区认证认可工作,协调和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产品安全认证工作,查处认证认可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十二)统一管理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产品标准注册和企业生产标准备案工作;推进开展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负责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本地区组织机构代码,负责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地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十五)承办旗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19个)——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装备股、法规股、食品生产股、食品化妆品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秩序规范管理股、企业注册股、企业监管股、商标广告管理股、产品质量标准化监管股、特种设备监管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党务办公室、宣调信息中心。
三、派出机构(11个)
派出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北新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车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河市场监督管理所、二道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三道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海市场监督管理所、蛮会市场监督管理所、蒙海市场监督管理所、专业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二级单位(2个)——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市场监督稽查大队
五、群团组织(2个)——消费者协会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六、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付军:主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装备股。
副局长魏香丽分管:食品生产股、商标广告管理股、沙海市场监管所。
副局长魏玉楼分管: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法规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蛮会市场监管所。
副局长张玉贵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管股、党务办公室、二道桥市场监管所以及综治、扶贫工作。
副局长戴建平分管:企业注册股、企业监督管理股(个私协会非公党建办公室)、食品流通监管股、专业市场管理办公室、中山市场监管所、北新市场监管所。
副局长徐晓燕分管: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三道桥市场监管所。
副局长韦勇分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黄河市场监管所。
纪检组长孙世腾分管纪检监察室。
刘文俊主管市场监督稽查大队,分管车站市场监管所、西城市场监管所。
武世宝同志协助戴建平副局长工作。
魏玉飞同志协助张玉贵副局长工作。
赵守民同志协助魏玉楼副局长工作。
李占峰同志分管市场规范管理股(网络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个私协会。
张瑶同志分管宣调信息中心以及工、青、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