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局 长:李明天,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计财工作和殡葬管理所。
副局长:吴斌春,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五保供养、城镇“三无”人员、孤儿、流浪乞讨收容工作和各类养老事业;分管旗中心敬老院。对接局社会事务股和社会救助股。
副局长:王龙,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务、政务、机关事务、综治、维稳、统战、行风评议、计划生育、妇女、工会、“十个一工程”、“结对共建”工作;分管城乡社区建设管理、“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纪检监察和统计工作;分管婚姻登记处。对接局办公室、纪检监察股。
副局长:李慧仙,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社会救灾、救济、临时救助和老龄工作。对接局老龄办和社救股。
纪检组长:何文秀,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对接纪检监察股。
双拥办副主任:李云亭,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双拥、优抚安置、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核对工作。对接局优抚股、双拥办、低收入核对中心、城乡低保中心。
副主任科员:姜翠梅,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和民政对象医疗参合参保工作。对接社会福利与慈善促进股。
副主任科员:杨永宽,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民间组织、行政区划、地名勘界、基层政权、收养登记工作。对接社会事务股。
党组成员:肖磬榕,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二、内设科室及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巴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旗民政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中:
办公室:负责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落实民政工作综合性政策法规;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宣传、信息、信访、保密、规章制度建设、机关后勤服务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信访监察股: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负责对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查处,并及时报送查办情况;研究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动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为领导决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信息;拟订信访、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抓好业务建设,总结和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优抚安置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待抚恤法规政策;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民警伤残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全旗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工作;负责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承担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社会事务股: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全旗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勘界领导小组工作,负责全旗城市地名标志工作;负责全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社会救助股:负责拟订全旗救灾减灾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和统计上报;负责自治区和市下达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牧区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旗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大学生救助、五保、孤儿、“三无”、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流浪乞讨收容工作;承办旗减灾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老龄办:承担全旗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各镇老龄工作。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负责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订全旗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负责全旗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认定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和起草工作;负责核查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做好申请救助家庭成员的房产、车辆、就业失业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的采集取证和对比工作。
城乡低保中心:负责全旗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审批、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