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局 长: 马荣焕,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杨志光,协助局长分管综治、信访、老干、人事、农牧业、西部大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贫困地区开发、物价收费检查工作,分管农牧业办、物价收费检查所,联系市发改委农牧业科、西开办、地区经济科、价格检查局。办公电话:0478-6636690
纪检组长:田唯新,主持发改局纪检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办公电话:0478-6656080
副局长:梅田芝,协助局长分管基础产业、能源、工业、重大项目建设、高新技术、服务业、节能减排、节能监测、环境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价格成本调查、组织、妇女、计生工作,分管能源基础产业办、产业协调办、价格成本调查队,联系市发改委产业协调科、重大项目办、基础产业科、能源科、环资科、高新技术科、价格成本调查队。办公电话:0478-6639370
副局长:孙志远,协助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运行、信息中心、价格认证、宣传、工会、青年、网站工作,分管投资办、规划运行办、信息中心、价格认证中心,联系市发改委规划科、综合科、发展研究和信息中心、地区经济科、价格认证中心。办公电话:0478-6639370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产业发展政策,衔接各行业规划;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等;编制全旗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计划。
(二)监测分析全旗综合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提出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的政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参与安排全旗财政性基础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参与提出国家、自治区、市拨款建设项目和全旗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意见;规划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布局。
(四)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的职权,查处价格收费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监测分析价格形势,拟定全旗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全旗价格预警、价格宣传等工作。负责全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管理;负责重要商品的成本和市场调查工作;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
(五)负责全旗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制定全旗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拟定全旗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和措施,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旗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全旗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
(七)推进全旗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全旗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八)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管理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旗级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九)综合协调全旗节能减排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旗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旗能源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开发工作。
(十)加强对外开放工作的组织协调,编制全旗对外开放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旗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方针、政策的办法措施。
(十一)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计划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十二)负责全旗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稽察。按规定权限指导和协调全旗招投标工作。
(十三)协调解决全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十五)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六)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协调催办;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公开、发文核稿、印章管理、电子政务、会议组织、秘书文档、制度建设、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学习培训、来访信访、安全保密、人事等工作。
办公电话:0478-6622531
(二)规划运行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和中长期规划报告,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衔接各专项规划;定期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负责本局网页管理。
办公电话:0478-6628624
(三)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外资利用、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监测分析投资情况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来源,并进行分析评估;负责机关各办公室申报项目和上级投资项目的汇总。
办公电话:0478-6656081
(四)产业协调办公室(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负责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发展建议,分析发展形势。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发展、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旗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和招商引资项目策划、筛选、编研。
办公电话:0478-6656082
(五)农牧业办公室(西开办)
提出城乡统筹和农业、农村经济规划发展建议,并分析发展形势;负责农、林、牧、水、气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负责西部大开发和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办公室工作。
办公电话:0478-6625257
(六)能源基础建设办公室(节能监察中心)
综合分析全旗能源和交通运输发展形势,提出能源、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能源、交通和环资项目的策划、筛选、编研;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办公电话:0478-6652539
(七)社会经贸办公室(医改办)
提出全旗社会发展和经贸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和协调全旗社会发展和经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审批权限,负责社会事业发展和经贸项目的审核、策划、筛选、编研工作;负责全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478-6651150
(八)重点项目稽查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全旗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并签报旗领导,通报有关部门;搞好与上级稽查部门的衔接和汇报。
办公电话:0478-6636692
(九)价格收费办公室
监测分析价格形势,拟定全旗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全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管理责任;负责修订全旗价格管理目录、价格预警、价格宣传等工作。
办公电话:0478-6657785
(十)价格成本调查队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价格成本调查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负责重要商品的成本和市场调查工作,做好价格动态数据分析及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及时准确的形成分析调查报告。
办公电话:0478-6630414
(十一)价格监督检查所
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规范价格秩序,抑制通货膨胀,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办公电话:0478-6657782
(十二)价格认证中心
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委托,对有关部门在行使司法、行政、仲裁行为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服务收费进行价格鉴定认证;接受各类组织及个人委托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
办公电话:0478-6657783
(十三)信息中心
负责各办公室上报信息的审核、统计和转报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信息、专报筛选编辑印发工作。
办公电话:0478-665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