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局 长:刘存亮,负责统计局全面工作。办公电话:6669301
副局长:郝文亮,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统计业务(综合、农调、工业和能源工作)、统计政务、基层基础建设、统战、共青团、工会、结对共建和“十个一”工程等工作。办公电话:6669302
副局长:陈 燕,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统计业务(社会工作、建设领域、商贸、普查中心、城调工作和服务业)、财务和妇女工作。办公电话:6669302
纪检组长:杨海琴,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优化环境、综治、维稳、信访、计生等工作。办公电话:6669303
二、工作职责
1、杭锦后旗统计局是杭锦后旗人民政府主管全旗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旗关于统计工作方面的规章和统计调查计划,并负责实施与监督检查,拟定全旗统计改革、统计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
(二)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旗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在国家、自治区、市、旗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好全旗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旗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旗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区内外、国内外基本统计资料,对区外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同我旗进行对比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旗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旗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旗统计数据库,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本地区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组织指导全旗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刊物的出版工作。
(八)承办旗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领导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拟定全旗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旗各镇、各部门的统计及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三)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最大旗情旗力普查、各项专项调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搜集、整理、提供全旗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旗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五)审查各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指导全旗统计业务培训。
(六)检查、审定、管理、出版全旗基本的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规划协调全旗社会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旗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
(八)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九)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杭锦后旗统计局内设5个职能队室:
(一)办公室
负责政工、人事、职能培训、干部考核、函授教育、资格考核、财务、文书档案管理、文件打印、信件收发、财务报表,工资发放、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农牧股
负责农调、“十个全覆盖”等统计工作
(三)企调队
负责工业、能源、商贸等统计工作。
(四)城调队
负责综合、建设领域、服务业、社会、普查等统计工作。
(五)执法大队
负责完善统计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旗镇统计人员的执法水平,依法开展统计执法,维护统计数字的严肃性。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478-6669302;0478-666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