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主 任:白 岳,主持园区全面工作。
副主任:谢开元,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园区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6662001
副主任:刘奇俊,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园区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6662000
纪工委书记:徐德林,负责园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分管党建、工会、关工委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办公室电话:6662002
办公室主任:于鸿斌,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工作,协助管委会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6662003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涉及工业园区的法律、法规、政策,领导和组织好工业园区各项工作,履行好工业园区各项管理职能;
(二)编制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组织编制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详细规划;
(四)协助建设、土地、房产等部门规划和管理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和房地产。代理和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用地有关手续。
(五)负责组织工业园区内各类项目的规划、建设、环保、节能等环节的报批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即一书两证)的报批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工业园区内各类基层设施及文化、卫生等公共设施。
(六)对进入工业园区符合工业园区功能定位范围的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
(七)负责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工作,并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管理;
(八)负责管理和经营工业园区内旗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负责管委会的财务管理;
(九)联系有关部门在工业园区开展相关业务;
(十)行使旗委、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职责。
三、内设机构
(一)纪工委
1、负责杭后工业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订和贯彻落实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负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信访案件;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民主集中制等有关情况;配合党组织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报告有关情况;负责违纪案件的掌握、立案、调查和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工业园区企业党委、工会、团委、妇联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考核工作。
5、负责办理旗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的其它工作。
(二)办公室
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切实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和沟通的作用。
2、负责上级文件的登记、传阅、存档工作,起草党工委、管委会文件、工作总结及领导讲话等机关所需的文字材料;负责会议组织和筹备、调研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宣传、信息工作。
3、负责管委会机关的财务、印鉴、劳动人事、安全保卫、车辆的调度与维修等后勤工作。
4、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5、负责机关日常学习、安全、卫生、值班及后勤工作。
6、负责工业园区领导的公务活动、来人来访接待的安排。
7、负责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完成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二级单位
一、规划建设局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局 长:崔中英,负责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管理工作。
副局长:许福军,负责协助完成入园企业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办理工业园区建筑审批手续和消防审批手续;根据有关建设法规协助旗建设局搞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3、负责协调入园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注册登记,资质审查管理;协调建设局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自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市政道路、排水管网、供电设施及线路、通信线路、天然气管线的建设;负责协调解决工业园区水、电、排水、天然气、通信的配套问题;
5、负责工业园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6、协调工业园区治安、消防、公共交通服务工作;
7、按照管委会赋予的职责,具有独立处理事务的行政职能;
8、负责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完成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企业发展局职责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局 长:杨东,负责园区企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企业宏观管理及日常工作。
副局长:王磊,负责协助园区企业经济运行方面的工作,做好园区内企业管理及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方案;
2、定期开展工业园区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和预期综合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专题会议;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工业园区经济建设统计报表,为领导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的管理和更新;负责园区内项目申报和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
4、负责协调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技术监督、标准化及计量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高科技企业”、“先进产品和先进技术”、“企业审核认定”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工业园区企业新产品试制、研制鉴定工作;
5、负责检查和监督企业严格履行合同、章程,指导企业依法经营;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建立、健全工业园区企业安全机构及制度,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监督、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协调工业园区企业宏观管理;负责工业园区企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7、按照管委会赋予的职责,具有独立处理事务的行政职能。
8、负责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完成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