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主 任:吴永柱,主持工作。办公室电话: 6623918
副主任:付润,协助主任工作。办公室电话:6659001
二、工作职责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综合办事机构,在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它会议的服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常委会的综合性文件,编印常委会刊物。
(三)负责常委会文书处理、档案资料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研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向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参与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评议、专题视察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掌握情况,当好参谋助手;
(六)承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的服务工作。
(七)负责机关部门的行政管理、工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根据党组的决定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
(八)协同有关部门安排重大活动和各种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负责常委会会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接待工作、人事保卫工作;
(十)组织协调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性新闻报道;
(十一)负责机关对外协调联系工作,机关各委办之间协调工作;
(十二)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点:杭锦后旗政府大院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