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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
  发布日期:2016-05-09 来源:政法委 编辑:王圣珏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王国栋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主持政法委全面工作。办公电话:6621599

  曾广瑞旗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协助书记工作,主持维稳办工作,分管机关保密工作。办公电话:6656802

  丁学宏旗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协助书记工作,主持综治办工作,统筹协调公、检、法、司各部门,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抓好各镇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综治工作目标落实。办公电话:6656830

  白  玥旗委政法委副书记、执法督查室主任,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执法督查室工作,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办公电话:6656800

  胡桂琴旗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政治部工作,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办公电话:6656805

  韩学渊旗委政法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分管办公室、铁路护路、国家安全、“工青妇”、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办公电话:6656804

   二、工作职责

  旗政法委员会是旗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旗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研究制订全旗政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及时向旗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全旗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政法部门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旗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乡镇政法委员会书记,管理旗直政法部门股级干部。

  (九)完成旗委和上级政法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治办主要职责

  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是政府职能部门,与旗委政法委合属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二)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旗委、政府、综治委工作部署,研究全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计划、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提交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

  (三)掌握、分析全旗治安形势和各部门、各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反映重大问题并提请研究解决。

  (四)组织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评比,并向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奖惩建议。

  (五)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好突出的治安问题。

  (六)做好见义勇为的宣传、表彰奖励和向上级的推荐、上报工作。

  (七)指导、督促各镇和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提出限期整改、一票否决的建议。

  (八)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同时,抓好先进经验的交流和推广,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基层综治队伍的培训工作。

  (十)办理和完成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旗委、旗政府、旗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机构

  旗委政法委共有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完成旗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综合掌握全旗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情况,做好各类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意见。

  3、组织机关的学习,做好机关会议记录,办理机关各类会务及接待。

  4、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督促办理领导批办事项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5、负责机关财务、文秘、档案、安全、后勤管理、车辆管理、办公采购等工作。

  (二)政治部

  1、对政法干警实施有效的动态考评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政法干警进行教育、培训、考核、任用、奖惩等;

  3、适时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

  4、研究制定具体的干警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有关制度。

  (三)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简称“维稳办”)

  1、贯彻落实上级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及时向旗委、政府提出超前性、预警性的工作建议,对全旗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指导各单位维稳工作。

  2、掌握全旗政治稳定情况,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3、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对全旗影响稳定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建议,供旗委、政府决策参考。

  4、对全旗不稳定因素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置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在敏感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维稳工作方案,及时向旗委、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6、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预案,向旗委、政府提出工作措施建议。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准确掌握情报信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

  7、负责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严重影响稳定的单位进行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四)执法督查室

  1、负责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督办,案件及有关政策法律问题的协调、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报告备案、执法质量综合考评等执法监督业务工作。

  2、了解、掌握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总结推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3、督促指导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涉法信访案件。

  4、指导政法部门建立健全地区之间的办案协调工作机制,政法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办案协调工作机制,政法部门之间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案件沟通工作机制;

  5、对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督察;发现、掌握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线索,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和干警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6、承担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执法监督任务。

  (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简称“护路办”)

  1、负责排查铁路沿线的涉路矛盾纠纷,对涉路矛盾纠纷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调处。

  2、负责及时发现涉路安全隐患,对涉路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置,保障铁路的运行安全。

  3、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做好对铁路沿线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旗人民的爱路护路意识。

  5、遇有意外事件或险情发生,及时向铁路或地方公安部门报告,并尽可能排除。

  6、负责加强对护路队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无违纪行为或队员人身安全事故。

  7、组织队员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队员的素质。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 6656804;6622737

    办公地点:杭锦后旗政府大院5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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