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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旗委宣传部 编辑:张婧宇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张顺昌:旗委常委、宣传部长,主持宣传部全面工作。

  潘竞元: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局党委书记,广电中心主任,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广播电视工作。

  张守成:宣传部副部长、文体局局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文化工作。

  王文忠:宣传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常务、《陕坝周报》、中心组学习、党建、办公室等项工作。

  王海霞: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协助部长工作,分管社会宣传、干部理论教育、文联等项工作。

  张永耀: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协助部长工作,分管精神文明、扶贫、“十个一”工程等项工作。

  张金堂:宣传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对外宣传、舆情信息等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旗委宣传部是旗委管理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全旗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旗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对旗委主办的党报进行管理,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承担旗委中心学习组织,对全旗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指导。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旗各新闻单位工作,培训全旗新闻队伍,负责指导全旗监督网络新闻宣传;联系自治区、市新闻单位。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旗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对旗文化广电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代管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旗内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旗社会宣传工作;

  (五)负责全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旗各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旗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旗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旗的外宣工作;

  (七)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并提出我旗具体贯彻意见;指导旗宣传文化系统制订办法意见;按旗委统一要求,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完成旗委、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旗委宣传部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做好机关会议的组织、文件起草办理、文秘、信息、档案、接待、财务、统计、采购、车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

  (二)文明办:组织和起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其评比。

  (三)理论科:负责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的工作。

  (四)陕坝周报社:负责编辑陕坝周报。

  (五)巴彦淖尔日报记者站:联系上级新闻单位,编辑巴彦淖尔日报杭后版。

  (六)杭锦后旗新闻网:负责管理、维护、编辑杭锦后旗新闻网,同时负责网络舆情监督。

  (七) 三问平台:本着“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畅通百姓诉求通道。电视台、电台、各镇均设有三问平台热线,三问平台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凡是三问热线都会以书面材料形式及时报送旗委政府,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

  联系方式  办公室:0478-6638048

  

  四、二级单位

  文明办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张永耀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负责文明办全局工作。

  张素兰:文明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杨  丹:文明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二、工作职责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全旗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旗委和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在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和落实情况;协调开展全旗范围内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活动;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关系。检查创建文明旗县情况,做好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系统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其它各类城市品牌创建的规划、方案的制定、实施,包括承担全市、全自治区乃至全国文明城、全国卫生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园林城以及全国健康城、生态城、最佳人 居城等创建调研和信息上报工作。 

  指导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全体公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宣传,大力提升全体公民的文明意识;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协助省市文明办管理好驻我旗的自治区、市文明单位,开展文明单位与乡村的文明建设帮扶等各项活动。 

  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典型经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典型经验。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478-6621834

    办公地点:杭锦后旗政府大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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