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 、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原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2017年版)》《巴彦淖尔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巴彦淖尔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旗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 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2、职责分工
旗委宣传部:宣传、普及科学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开展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
旗卫生计生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定我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专业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指导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培训;组建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诊断我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和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负责我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的发布和风险沟通工作;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旗农牧业局:负责将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暂时纳入一类动物疫病管理;对全旗动物流感疫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做好鸽子、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区等进行监测;对禽类不明原因死亡的,及时报告和送检,特别是对禽流感临床疑似病例的,要高度敏感,控制家禽移动,一旦发现H7N9病毒或发生家禽疫情,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严格产地检疫,确保患病动物不出场(户);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产销分离和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措施,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或乱丢乱弃,切断疫病源头,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阻断病毒向人传播。
旗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禽、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加强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迁徙情况的分析、研判和预警;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做好出入杭锦后旗旅客和跨巴彦淖尔市出行旅客的疫情监测和检疫工作;必要时对上下车旅客进行健康登记和健康检查,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进行留验和隔离观察,对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司乘人员的防治知识培训。
旗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内的各项防治措施;根据紧急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封闭、半封闭管理等措施。
旗财政局:负责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时调度落实防治工作经费,配合相关部门安排重大防控项目和装备建设。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禽类及制品的监管,打击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对市场、超市、食品店等经营单位的检查,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防无合法来源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的销售;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相关药品、中药饮片、消杀器械和防护用品的货源,保障临床诊治及防治药品的供应;加强防治器械、中药饮片、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管。
旗商务局:加强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活禽市场的管理,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各镇(农场)要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科学预防,正面宣传引导,让村民及时了解掌握防病常识,消除恐慌情绪,发现禽类异常情况及时汇报旗农牧业局和旗卫生计生局。
三 、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1 、病例诊断
全旗发生的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诊断,此后发生的病例由旗卫生计生局组织专家进行诊断,同时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旗卫生计生局在接到后续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报告后,应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旗专家组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最新版诊疗方案进行诊断或排除。
2 、信息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进行网络直报。
3、 疫情公布与通报
本旗内发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报市卫生计生委。
四、 应对准备
在旗卫生计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应急预案、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同时要做好疫情监测、风险评估与信息通报工作。
五、 应急处置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相邻地区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重点加强病例主动预警监测工作,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3、开展常规疫情、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动物检出H7N9禽流感病原,但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农牧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紧密协作,检测H7N9禽流感病原学阳性时,畜牧兽医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监测排查、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并立即开展高危人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和样本采集工作。
2、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置工作。
3、医疗机构要建立预警机制,做好工作预案,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规范门急诊、接诊流程,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4、做好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个案报告制度。旗卫生计生局在病例诊断后,及时将病例的基本情况、病例救治经过、病情转归、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结果、密切接触者管理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2、启动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每日8时前各医疗单位负责将本辖区内前一日0时至24时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报旗卫生计生局,再由旗卫生计生局在每日9时前报市卫生计生委。
3、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4、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5、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住所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6、依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四早”原则,在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及时科学规范开展病例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蒙医的医疗救治作用。落实技术支援,做好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支援,接受市临床专家组对全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援和业务指导;落实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旗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病例的早识别、早检测的意识和能力;落实药品等物资保障,将具备PCR实验室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检测机构,将检测试剂及时配发到医疗机构,保证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
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相关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诊疗知识和工作流程。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隔离和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救治工作。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等工作。
7、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实验室检测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8、疫情发生后,卫生计生局及时向农牧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9、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风险,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10、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证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出现人间传播病例并有扩散趋势,按照《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各镇(农场)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卫生计生、农牧业等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七、总结评估
卫生计生局负责对本地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对进行总结和自评工作,及时总结疫情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根据有关规定,对应对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2、完善检测网络,提高检测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检测网络。人感染H7N9禽流感检测实验室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专人负责,并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检测工作。
3、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生物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使生物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必须符合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应急状态下,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临时指定合格的实验室开展相关检测。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5、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卫生计生局根据评估结果,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