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我带领杭锦后旗人大常委会班子,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旗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顺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高效履职,积极作为,为全面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杭锦后旗作出应有贡献。
一、围绕发展,创新举措,突出抓好工作监督
紧紧围绕旗委各项工作部署,紧扣建设发展格局的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监督手段,在保障全旗经济社会稳中求进,转型发展中积极作为。
一是突出重点促发展。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方式,围绕事关我旗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大监督力度。
二是改进监督保民生。启动实施专项评议工作,对全旗民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监督。集中开展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和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视察活动,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三是关注热点促和谐。深入开展“一府两院”半年工作调查,对调查中群众普遍反映的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新村、特色旅游业等8个方面38项重点工作,组织市、旗人大代表180多人(次),进行了大型视察和专题调研,并就每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面对面的询问。事后发出视察通报,对重点民生工程限期完工,以此推动政府工作的有力进展和落实。
二、着眼法治,常抓不懈,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为和谐杭后建设营造好环境,集聚正能量。
一是维护公平正义。围绕构建公正、透明、高效、便民的阳光法治环境,分别对旗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办案平台、办公场所、队伍建设情况,听取了旗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参加了案件庭审的全过程。就公正司法、廉洁从检、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和提高案件处理能力提出8项建议,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督促旗人民检察院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有效预防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旗政务服务大厅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0余次。有重点地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算法》、《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审计法》、《义务教育法》、《物业管理条例》、《种子法》和《种子条例》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干部任职不履职、从业不敬业等行为及时进行了教育纠正;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旗的进一步贯彻执行。
三是化解社会矛盾。结合信访抓监督,真情实意为群众排忧,真抓实干为百姓解难。按照“关注民生抓信访、抓好信访护民权”的思路,坚持“有访必接、有疑必答、有难必解”的原则,先后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70人次,批复人民群众来信8件,督办人民群众诉案6起,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拓展平台,完善机制,积极推进代表履职
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努力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一是力推“代表之家”建设。在全旗各镇、村、社区建立36个高标准“人大代表之家”,借助这一平台,面向基层、面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向选民述职、接待选民等活动。拓宽了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在沟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上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促使建议督办到位。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政府工作和保障代表权利的重要途径,选择部分重点意见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督办,责成相关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办理时限,凡是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从速解决;因政策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向代表说明情况和原因。
四、践行“三严三实”,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以“三严三实”为契机,着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建设。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扎实开展各阶段工作,着力解决好思想“总开关”问题,机关干部精神风貌进一步好转,各项工作效能大幅提升。
二注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先后组织部分代表赴海南、北京等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了新《预算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同时,为代表开设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党校知名教授及专业法律工作者进行现场授课。共参加培训代表70余人。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和活动情况。不断活跃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接待联系选民,代表到自己的选区走访选民,进一步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组织代表对选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
三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研究制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举措,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按照“废、改、立”的要求,废除原有制度3项,新建修改完善工作制度24项,着力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注重对苏木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基层人大工作趋于规范,富有活力。
四是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通过集中调研视察,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有价值的建议。同时要求代表团对建议进行初审,从入口把好质量关。提高交办的准确率。坚持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制度,以提高交办质量,形成“交得准才能办的好”的良好局面。办理环节注重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办理实效三个关键点,通过明确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邀请代表参与承办单位调研,由过去的背对背办理转为现在的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的办理约束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强化督办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委办组成督办组,会同旗委督查局,分三个工作组分头督办,形成大督办机制,提升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强化验收机制。年末,常委会组织提出议案、建议代表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下一年度人代例会上,听取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接受全体代表的监督,从而提升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结率。加大考评机制,在年初人代会的预备会议上,常委会对提出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的代表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近年来,杭锦后旗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