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按照人大常委会分工,具体分管常务、党务、计划、预算和人事代表工作。一年来,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与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白占荣同志和其他组成人员,团结一心,积极进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忠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
作为人大党组副书记和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任,我始终注重坚持学习,着重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市党校和旗委中心组组织的学习,对中央“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的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五大发展理念,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认真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的学习活动,积极创建学习机关,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巩固了理论基础,改善了知识结构,牢固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开展好人大各项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015年,我积极参加“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杜绝了“人大是二线”的思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根据自身职责和所分管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积极推动“一府两院”工作
今年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我积极组织实践、探索依法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细化预算和及时编制预算,是加强和改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把推进预算编制细化作为突破口,按照由浅入深、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预算监督。把审计报告作为审批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重要依据,督促深化“同级审”、支持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按照常委会要求,政府及审计部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审计,强化了对同级财政的审计监督,积极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
2015年10月,为了加强法律监督,我积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市、旗三级人大代表,对旗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进行了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四个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了看守所和拘留所,对法院庭审进行了现场观摩,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
(二)创新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015年,以推进代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为方向,以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呼声为出发点,不断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和保障代表地位,创造条件、改善服务,为代表履行职务搭建平台,保证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为代表发挥作用奠定基础。我组织为每位代表印发了《代表法》,并请专家对《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专题辅导和系统学习。积极参加了双庙镇人大和陕坝镇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活动。
二是拓展联系方式,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为代表们订阅《人民代表报》、《内蒙人大》等报刊、杂志和相关文件资料,发放了“代表连心卡”,指导陕坝镇人大开通了“12349”电话服务热线。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是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为代表发挥作用构建平台。在二道桥镇庆隆村和陕坝镇花园社区、新建社区建立了36个“人大代表之家”,以“家”为活动平台,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保证代表监督职权的行使。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夯实代表的群众基础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普遍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2015年,二道桥镇庆隆村代表之家被自治区评为“优秀人大代表之家”。
(三)强化管理,注重机关自身建设
在机关管理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政治学习,全力打造“学习型”机关。抓好机关党支部建设。健全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发展新党员制度;三是抓好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较好地约束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
三、严于律己,以德树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我自觉遵守中央和纪检部门的“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防微杜渐,严于律已,率先垂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工作中做到了居官无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反腐倡廉,当好遵纪守法的表率。我严格执行组织关于乘车、住房、使用通讯工具、参与公务接待、操办婚丧事宜的规定;始终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公仆,平时生活简朴,不与别人搞攀比、讲享受,对子女、配偶高标准严要求,对周边的人讲团结、树新风、严要求,为树立起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的机关和个人形象做出了努力。
四、坚持廉洁奉公,切实履行“三严三实”,以身作则树形象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树形象,无论在工作或生活中,作为单位领导,我始终处处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行政、按规定办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凡要求干部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讲操守,重品行,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注意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扎实抓好每一项工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群众排忧解难。正确处理个人同组织的关系、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注意维护班子团结,与其他领导成员之间,注意相互尊重、相互配合,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
2015年,我在旗委和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也清醒的认到到,在深入学习上,在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要求自己,找出不足,不断加强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建设,更加全面、认真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在经济形势新常态下,要审时度势,弘扬正能量,落实中央“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议,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推进我旗科学发展、富民强旗,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