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对新型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准确的定位。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我市作为全国、全区典型的农牧业地区,因地制宜,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城镇化为突破口,以城镇化带动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三化”协调发展,走出一条具有巴彦淖尔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有明显的区别,新型城镇化是以科学发展思想为指导的现代城镇发展观,是科学发展理念在城镇发展中的具体化。在当前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重大现实意义,也面临大好的发展机遇。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与传统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着力于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形成的城乡差别、社会不公等,着力于人的发展,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转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第二,产城融合。新型城镇化坚持城镇化建设与产业集聚同步进行,引领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以城促产,以产兴城,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第三,城乡一体。新型城镇化,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引领农牧民向城镇集中,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向城镇相对集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领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转变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第四,构建五级城镇体系框架。新型城镇化强调区域中心城市复合式发展、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中小城市内涵式发展、小城镇集聚式发展与积极稳妥发展新型农村牧区社区,促使不同规模、布局、功能、区位的城镇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城镇体系。
(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现实意义
当前,传统城镇化的历史性弊端日益显现,而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资源制约也愈来愈显著,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势在必行。我市是典型的农牧业地区,在探索建设新型城镇化方面具有典型的现实意义,也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直接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一要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面对当前经济增长缓慢、转型升级困难及改善民生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如何扩大内需使经济发展具有内在的和持续的动力和拉力,显得更加紧迫重要。稳步推进城镇化可以引发消费需求,刺激投资需求,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随着大量人口在城镇聚集及人们收入的增加,对基本生活住房、教育、卫生等直接消费需求以及交通、通讯、供电、供气和供水等基础设施的需求都将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要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牧区的资源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要解决好“三农”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三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实现我市赶超崛起的必然选择。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城镇化水平低、质量不高仍然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症结所在。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带动作用,有利于解决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钟摆式流动带来的社会矛盾和风险,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产业和人口在空间布局上合理集中,推动节约集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美丽巴彦淖尔。
(三)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的机遇
一是国家方针政策带来的机遇。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面展开,一些长期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户籍政策、住房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会有较大的突破性改革,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
二是经济发展阶段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我市“三化”协调发展模式开始步入成形期。一方面农业生产规模化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加快转移,形成了城镇化的“推力”;另一方面产业集聚化发展推动人口向城镇加快聚集,形成了城镇化的“引力”,孕育出相互融合、互为动因的内生性发展张力。
三是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由于我市工业化快速发展,城镇化明显加速,已进入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互促的新阶段。根据国际经验,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30%提高到60%的阶段,是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目前我市城镇化率已超过30%,正处于加速发展的阶段。可以说,未来5-10年,我市城镇化发展的空间大、速度快、后劲足。
四是承接产业转移的机遇。随着我国能源消费向清洁化方向的升级,我市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迎来了更大的机遇。受环境保护、水资源、土地资源、电力能源等因素制约,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产业加快转移,为我市壮大新型煤化工、有色和黑色金属生产加工等产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综上所述,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齐心合力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影响和制约我市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目前,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面临着城镇化进程滞后、工业化进程乏力、城市规模不足、城市粗放型增长、基础设施不足、城市管理公共服水平低等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起点低,发展动力不足。经济总量位于自治区第三梯度,虽然自身增长加快,但增速和水平在内蒙古西部都不突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较弱,工业发展对城镇化支撑不足,与区域发展的差距仍然在加大,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
(二)人口增长缓慢,城镇化水平低。从2009年市域总人口173.3万人,到2012年市域总人口16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呈下降趋势,人口机械增长为负,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劳动力相对比较短缺。同时,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人口素质整体偏低,过早步入老龄化社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压力,难以支撑现代产业发展。
(三)村镇布局分散,缺乏有效整合和集聚。村镇建设普遍规模偏小、布局分散,自然村庄常住人口大多数不足300人,集镇常驻人口2000人左右,缺乏有效整合和集聚,难以支撑配套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业园区面上开花,定位雷同。全市现有国家级工业园区1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5个、自治区级物流园区1个,还有若干市级工业基地、小工业园等。各级工业园区在定位上基本雷同,产业结构水平低,先进制造业发展不足,资源深度转化水平相对较低,附加值低。市域各旗县均规划较大规模的工业园区,产业布局战线长,分布散,产业集中度低,难以形成协调推进的整体效应。
(五)政策滞后,城镇发展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城镇规划实施政策滞后,未能结合地方实际很好地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城镇规划发展的具体有效的政策措施。城镇发展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千城一面。
(六)城乡规划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足,城镇发展边界控制较差,规划对城镇发展的指导意义没有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规划意识不强,对规划编制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规划编制经费投入不足,各层面规划还未做到“成体系”、“全覆盖”,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之外批准建设项目的现象。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率不高,城镇无序蔓延,城镇规划对城镇发展的引导控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七)棚户区改造陷入困境,忽视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难以体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经过三年多的棚户区改造推进,一些商业开发价值大、地理区位较好的地段已经改造。目前遗留的大多数地段属于城区边缘地段,开发利用价值较小,棚户区改造陷入困境。多年来,存在“重地上、轻地下”的思想,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欠账较多,城镇承载功能受限。
三、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城镇化是一个人口集聚的过程,也是诸多因素共生演化发展的过程,是推进人口聚居、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政府服务等的全面协调发展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新型城镇化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一)构建新型城镇体系
研究编制新型城镇化体系规划,构建市中心城市、各旗县城关镇、重点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中心村庄五级城镇体系框架,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一要构建以增强城镇体系发展内聚性,提升区域职能为特征的“三区、四线”“井”字开放型城镇空间布局结构。由“内向型”发展向“开放型”发展转变,开放带动,构建“井”字型的对外开放轴线——北接蒙古,形成新的亚欧大陆桥;东联呼包鄂、环渤海;西接新疆;南接“小三角”、鄂尔多斯。开发模式实现由“散点式开发”向“据点开发”的转变,加快人口和产业向四大发展轴带上的中心城市、重点城镇等发展据点集聚。强化核心地区的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打造成带动和整合市域发展的增长引擎;整合中心城区与陕坝镇一体化发展,将市中心城市打造为承载内蒙古西部地区中高端职能、整合与带动内蒙古西部地区发展、参与区域竞争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外围增长极,支撑中心城市做大做强 将乌拉特前旗和磴口打造成对接呼包鄂和“小三角”发展的门户枢纽,加强与中心城市的联动发展;将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和青科乐工业园区打造成国内外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市域重要经济增长极,加强与中心城市联动发展。实现市域的一体化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内聚力。
二要打破行政区划与等级约束,建设创新型城镇体系,城乡统筹发展。巴彦淖尔的空间范围涉及全市一区二县四旗,因此像很多地区一样,行政约束可能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大掣肘因素。必须建设创新型城镇体系,开拓一个分工合理、等级明晰、多元交融的新型城镇体系。一是等级创新。促进中心城市的优先发展;充分发掘旗县域中心城镇的发展潜力,在旗县城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庄之间建设一批服务新农村的中心集镇、中心村,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多元交融。对于区域中的开发区、中心城市、小城镇和中心村采取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全局统筹、协调发展,避免不同类型城镇管辖权不同、发展方向冲突的现象;三是空间一体化。综合考虑产业集聚区、城镇发展区和生态涵养区的空间关系,协调各方,一体发展。
三要按照“以城带镇”的发展模式,努力提高“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城区人口规模在200万左右(才能以合理的税费,提供较好的公共服务,否则服务不足或腐败),最好是300万以上(才能支撑较发达的公共交通业,比如地铁和航空等);而“城”辐射带动“镇”的合理半径以不大于100公里为宜(方便乡镇或城区人员到城区或乡镇办事能当天往返);另外,要使“中心镇(县城)”能有效带动全旗县乡村,“中心镇(县城)”到县域边界以20公里左右(公交的合理距离)为宜。所以,要想使“中心镇(县城)”能有效带动辐射周边一定地区,在其20---30公里的区域内,应该培育新的中心镇(比如增设新的镇、建设交通干线枢纽、建设综合性的学校或研究院等),以实现市域城镇的均衡合理分布,从根本上防止市域的人口过度集聚在现有的市府所在地(使中心城区患上城市病)。如以前旗的白彦花镇、五原的复兴镇、天吉泰镇、套海镇等为中心的区域均是培育新城镇的理想区域。
(二)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
研究构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新模式。规划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发展定位的性质,与中心城市配套规划,形成城镇一盘棋,周边城镇相互呼应的系统效应。规划一经确定就要坚持长期不变。并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做出相关的人口和产业规划,做好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二是突出配套基础设施的原则。对农村城镇化的防洪、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园林绿化、消除、商贸金融、科教文卫体等设施要统一规划,一步到位,完善配套。政府负责规划设计,把握宏观调控,促进农村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循环。三是农村城镇化设计高标准原则。设计要体现地方风格、时代风貌和可持续发展。对主要的商业区、街道、重点功能小区的建筑、园林景观等要实行规划控制,重点工程要坚持执行规划方案,规划要体现以自然为本的原则,尽可能保护城镇中的山、水、绿地、景观,因地制宜。
(三)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要因地制宜,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不是对城市社区建设模式的简单复制,而是根据农村发展实际,顺应农民客观需求,循序渐进,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新型社区。规划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础、前提和总纲,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筑牢规划为先、规划为要的理念,严把科学细节。 目前我市已经全面铺开规划“全覆盖”工作,截止目前,各旗县区均已按照要求,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走新型城镇化之路,建设好新型农村社区,这是广大农民的热切愿望,但他们更希望把规划做好、做长远。我市多年以来各级乡镇政府对城乡规划的重视程度不足,规划意识欠缺,城镇建设规划引领作用不强,规划的龙头地位作用发挥不够。规划缺乏统筹考虑,规划跟着建设跑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旗县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对规划的认识不够,往往认为做规划就是规划设计单位的任务,与自己无关。为此,应当切实加强各级政府领导对规划的认识程度。编制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规划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规划编制第一责任人,应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关于城市、镇、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包括产业布局等的确定,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紧密结合本城市、镇、村实际,立足长远发展,统筹城镇、村在市(旗、县、区)、镇域产业发展、功能配置、城镇空间中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发展方向与目标。依据自身区位、资源与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为了突出规划理念、强调规划的重要性、保证规划的严谨和科学性,市规划局已经与临河区政府建立了规划联席审批会议制度,保证了各项村镇建设项目的科学快捷办理。并且按照住建部及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各级乡镇都配备村镇管理员,专门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事宜。目前正在制定一系列村庄集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控制宅基地使用证的审批发放和翻建、改建、扩建住宅。坚持“一户一宅”,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防止“逆城镇化”现象发生。
二要创新思路,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就地实现农民转移、转换,就地实现生产集聚、集中,就地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变农民为市民,化村庄为社区,使农民“既不离土也不离乡”。我市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带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引领拉动效应正在显现。正在建设的浩彤、九庄等高效循环农业产业园,就是让农民“有事干、能致富”,实现就地转移,不出家门就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这些项目的建设,有力推动了全村土地有序流转,实现了农业生产高效的“集约化”经营。仅浩彤示范园区,每年可转移劳动力固定用工约100人,临时用工约200~300人,可实现土地流转3000余亩。为现代化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土地增值开辟了广阔前景,值得推广。有了农业产业支撑,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出路问题基本可以得到解决,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快速推进,真正把新型农村社区建成惠民工程。
三要典型引路,建设好新型农村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简单的盖新楼,而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度大、问题多,且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铺开既不现实,财力也不允许,要通过精心培植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政府积极搞好各种服务创新实践,培植典型树样板,典型引路促启步。建议由政府集中财力,重点打造几个标准化的新型农村社区,从社区的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从地上的用地布局到地下的市政综合管线,从各项功能的完善配套到村庄特色的体现等方面做出一个科学规划的模式,切实体现规划先行,按规划实施的典型示范社区。经过实践检验和时间考验,再行普遍推广。市规划局目前已经在此方面做出了积极行动,主动承接了临河走西口民俗村(万丰八社)的规划设计,按照“保留村庄原貌、精细功能配套、突出河套民俗特色”的规划原则,精心设计,打造典型样板,给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开了个好头。目前正在积极无偿资助杭锦后旗双庙镇、沙海镇等进行镇总体规划及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规划。2014年,我局将积极开展“特色集镇”、“美丽乡村”规划编制评奖活动,力争推出一批特色村庄集镇规划成果,以此推动我市规划工作整体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强化产业支撑
合理处理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以工业化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以服务业的全面发展作为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核心推动力,走产业支撑下的健康城镇化道路。布局上,以园区作为产业发展的主要承载区,通过园区建设,带动城镇发展;引导产业向“沿黄河沿重要交通线”集聚。
一要以新型工业化促进城镇的快速发展。首先,优化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带来的政策机遇,抓好工业园区的建设,把各级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工业园区建成工业发展的主要平台,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群。其次,优化结构,培育龙头带动发展。立足现有基础,立足本地资源,围绕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型化工、冶金建材、新能源等优势产业。再次,优化环境,借助外力加快发展、增强发展后劲,毫不动摇地把优化环境、扩大招商放在首位。
二要以特色产业带动小城镇的协调发展。巴彦淖尔市域从北部乌拉特高原到阴山山区到河套平原地区各地自然状况不同,资源禀赋差异较大,乡土文化、人文景观也有很大的差异,这为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奠定了基础。因此,推进小城镇建设,就必须打好特色牌,做好特色文章。既要遵循小城镇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要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特色优势。特色的培育一般应重点在县城和交通沿线,物流、人流、信息流畅通,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等特色明显的地方求突破,选择适合各自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适宜发展什么就着力发展什么。依托巴彦淖尔市自然禀赋和区位等特色优势,不断把特色优势的文章做足做好,大力培育发展口岸服务型、工矿发展型、旅游服务型、商贸物流型、农业服务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使小城镇真正成为农村二、三产业的集聚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地,农村商品和生产要素的集散地,为旗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搭建平台。
三要以农牧业现代化推动新农村建设。以农牧业现代化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道路,主要着眼于面的空间上,在城市和小城镇支持和带动下,加强农业与二产和三产的融合,积极发展工厂化农业、都市农业、高效农业和面向城市的乡村服务业,实现农牧业的集约发展和综合发展。当好自治区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排头兵,积极向国家级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迈进。加强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牧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构建服务功能齐全、服务手段完善的新型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公益性、基础性、社会性强的农牧业服务项目。
(五)加强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
能源资源不足是我市的一个基本市情,当我市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时,将有160万左右的人口在城镇生活,供水、供电、供热等能源资源能不能支撑、怎么支撑,需要提前做好研究规划。另外,长期以来,我市一直存在“重地上、轻地下”的建设行为。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与城镇开发、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将日益突出。特别是一些土地出让前,由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没有配套到位,造成部分建成住宅小区或工业园区有上水、没下水,道路连接不畅,不能及时供气、供热等现象,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土地价值低估、廉价出让,迫使政府被动配套,直接影响建设的整体品质。为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出让前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进行规范、完善。从现在起,我们就必须对相应的地区、集镇、村庄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安排。中心镇、中心村要提前规划布局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垃圾回收处理场站等。树立“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上、后地下”的理念,加大专项规划编制力度,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让新农村富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高标准建设新农村,让农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到现代文明。
一要抓紧进行地下综合管线普查探测工作。各地均要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城市管网信息资源,消除市政地下管网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电子档案,实现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全覆盖。同时因地制宜开展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在新建道路、新区、园区、小区等管网时,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展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地下各类管线布局,实现合理开发利用。
二要完善和落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着力提高科学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加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统筹。城镇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中,要统筹考虑城乡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专业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场站等,完善城镇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以及防灾避险场所等设施建设。
三要抓紧做好项目争取和储备工作。抓住中央、自治区在发展和投资政策上向市政等基础施设建设倾斜的机遇,搞好城市、镇、村及农村社区建设的选项立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储备库。按照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超前谋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发改、住建、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通过统筹研究、做好用地规划安排、提前下拨项目前期可研经费、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实现储备项目与年度建设计划有效对接。对拟安排建设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
四要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机制。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建立健全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城市道路开挖和地下管线建设行为,杜绝“拉链马路”、窨井伤人现象。
(六)着力破解棚户区改造难题
最近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会议强调,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可以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破解城市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质量,让更多困难群众住进新居,为企业发展提供机遇,引导农民进得了城、住得起房。为此,应积极研究探索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的新举措。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亟待改造区、修缮保留区、标准示范区,分类、区别对待棚户区改造用地。针对城市改造拆迁难问题,建议将我市拆迁问题采用不同地段不同的工作方式进行。如:对于房地产和商业性拆迁,可以完全交由企业自行负责;对于确属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可以采用由政府主导,住户自愿协议拆迁,自主选定开发建设单位,条件成熟一个进行一个,不搞强制性拆迁;而对于关系到城镇生态绿地、道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建设拆迁,则可以采用统一规划、统一制定补偿办法、一次性公告、同时启动公检法司相关程序的方式,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启绿色快捷程序,确保工程建设按期顺利实施。
规划部门在对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时,将采取在不突破国家规范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前提下,一次性给足规划条件,包括可以奖励的最高指标值的办法,让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行政成本降到最低,大力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
(七)严格界定城镇规划发展边界
近年来,我市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无序扩大城镇规模,围绕城镇建设工业基地、工业园区,规划区外盲目审批项目。用地扩张的规模和速度大大快于人口规模扩张,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产业开发建设正在偏离正常的城镇化需求。大片优质农田面临被“开发利用”。政府通过一轮又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来使这些行为合法化,使城市规划变成了一种“追认式”的规划,缺乏科学性。如:乌拉特前旗要将沿城中退水渠两侧城市割离性生态绿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五原县则城区四周均被工业园区包围,而杭锦后旗则提出在润升湖周边搞10平方公里的新区开发等。这些都不利于城镇有序发展。
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推进,城市盲目扩张将得到遏止。为此,建议应认真审查各旗县区中心城镇、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和各级镇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严格规划论证审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以采用与国土部门共同把关,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政策,严控地方通过“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政策间接输送建设用地。过去占补平衡政策,虽然守住了耕地红线,但存在“占优补劣”的情况,忽视了耕地质量。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防止出现占优补劣的情况。同时也能为城市发展预留生态绿地,形成较好的城镇生活环境。
(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建立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要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制,在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必须探索有效的金融支持路径。要突破城乡户籍束缚,让具备在城市谋生能力的群体连带家属转变为城镇人口,转变居住地和生活方式。要突破土地资源制约,加大土地货币化力度,加快集体土地交易市场建设和流转速度,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性交易。要以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提高土地收益。同时,在就业、教育、卫生等方面制定强有力的政策,强力推进城镇化步伐。市规划局率先垂范,主动服务在先,在推进我市规划全覆盖任务中,采用技术服务提前到位,积极与一流的规划设计单位合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规划编制费用“减半挂账”等办法,破解规划编制经费不足、各级乡镇、村庄编制规划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目前已经主动承揽全市各旗县区村庄规划约100项,确保如期完成市域规划编制“全覆盖”任务。
(九)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文化设施反映了城镇的经济文化水平,代表着城镇的现代文明和建设成就。要抓住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利时机,加快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工作,既要着力打造大批独具特色、规模相当、装备先进、品位高雅、功能完善、能够体现城镇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文化设施,又要按照城市人口和服务半径,具体规划专业博物馆、社区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十)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应尽快建立健全统一的协调领导机制,旗、县、镇、乡、村成立高规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旗县新农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进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帮建机制,把社区建设列入重点项目,建立领导挂牌分包,市、旗、县直单位帮建机制,选派机关干部职工和大学生村干部组成帮建工作队,入村进户、广泛宣传、强化指导,做到工作在村、生活在村,有效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