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12月27日在杭锦后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锦后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旗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复杂变化和严峻挑战,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出发点,以保重点、保发展为着力点,大力培植财源,千方百计增加收入,进一步落实财政各项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全旗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我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3400万元,完成市下达收入目标63400万元的100%,同比增加515万元,增长0.8%。其中:国税部门收入完成7032万元,地税部门收入完成36000万元,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完成20368万元。全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亿元,同比增加4142万元,增长1.7%。
2、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1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5778万元的71%,同比下降43%。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659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33837万元的49%,同比下降37%。
3、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5194万元,同比下降11%。上年滚存结余15030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3957万元,同比下降6%。年末滚存结余16267万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1、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一是针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我们早谋划、早安排、早动手,认真分析税源,实现了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全年收入任务按时完成的目标;二是加大对京新高速等新增税源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一般行业和其他税源的监督检查,做到了税源清、底数明;三是继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开展了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四是重点清理了工业园区、建筑房地产和政府性工程形成的欠税,体现公共财政收入1.8亿元。
2.积极争取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2016年争取到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66亿元,较上年增加2.24亿元,增长13%。其中:争取到蒙中医院、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小型农田水利、中央财政支持现代肉羊等千万元以上项目21个,极大地增加了我旗财力规模;二是争取到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8.54亿元,支持了我旗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2016年,争取到“惠农富民”产业基金2.8亿元,争取到街巷硬化和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模5.72亿元,目前到位资金4.49亿元。这些资金的到位,缓解了我旗重点项目资金短缺的现状;四是通过融资平台争取到国开行棚改项目贷款7.02亿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31个棚改项目,改善了3200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帮助解决了棚改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
3.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支出。2016年,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们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通过清理财政存量资金、严控三公经费等措施,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扩大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2016年,全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八项民生支出预计完成20.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1.5%,同比增加5000万元。一是教育支出44322万元。拨付资金17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免”、国家助学金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等补助资金。拨付资金1391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拨付资金553万元,用于职教中心实训大楼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教育方面的资金投入,极大的改善了我旗教育办学条件,确保了我旗以高分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级验收;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53万元。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841万元,人均保障标准提高了38元/月,使城镇5082名生活困难群众受益。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356万元,人均保障标准提高了318元/年,保障了全旗6729名困难农民基本生活。发放五保供养金418万元,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了608元/年和344元/年。发放城镇“三无”人员供养费74万元,“三无”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了70元/月。发放孤儿供养费83万元、80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金658万元。另外,就业补助支出104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三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7万元。拨付资金175万元,用于农村广播无线覆盖、农村电影放映、文物保护、“三馆”免费开放补贴等。拨付资金34万元,用于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提高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四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80万元。拨付资金9408万元,用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有力支持了我旗惠民政策的顺利开展,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人提高到420元/人,旗级补助标准达到30元/人。拨付资金649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金的发放,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大病患者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拨付资金1666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补贴等。拨付资金231万元,用于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等;五是农林水支出53720万元。拨付资金5015万元,用于支持“精准扶贫”工程,确保了“人脱贫、村退出、旗摘帽”工作的全面完成。拨付资金144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等。拨付资金1700万元,用于支持中央财政现代肉羊项目。拨付资金1738万元,用于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发放农业保险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拨付农村综合改革资金4527万元,用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落实对村干部生活补贴等政策。2016年我旗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20个,总投资5301.5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518.7万元,项目覆盖了全旗9个镇、1个农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3个,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3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面貌,提升了农民的生活环境。此外,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55亿元,同比增加7000万元,补贴农户15.94万户次;六是节能环保支出5570万元。拨付资金1449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等。拨付资金596万元,主要用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景祥热力等供热改造项目建设等;七是交通运输支出9850万元。拨付资金45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等项目,改善了农村的交通条件;八是住房保障支出15998万元。拨付资金9378万元,重点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和棚户区改造、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贴等,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此同时,财政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基础上,兑现了职务职级并行增资240万元、发放干部职工取暖补贴2329万元、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资1340万元、补发公检法等部门提高警衔津贴标准增资384万元、发放事业单位职称工资增资447万元,使广大干部职工工资待遇进一步提高。
4、扶持重点企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坚持扶持重点企业的方向不动摇。投资565万元,支持了河套酒业集团技改和新产品研发,帮助河套酒业实现恢复性增长,进一步提高了品牌影响力。2016年河套酒业集团纳税额预计达到2.05亿元(全口径),同比增加1597万元,增长8.5%。拨付伊利公司扶持资金100万元,支持新增四条高端酸奶生产线建设,提高了企业创税能力;二是积极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3000万元,实施了排水管网及道路改扩建工程。拨付资金1504万元,用于亿源水务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拨付资金1.1亿元,重点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城市水源地保护、园林绿化等;三是拨付资金785万元,用于蒙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新建大楼工程;四是拨付资金4271万元,用于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五是拨付资金9.36亿元,支持了“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的实施。
5、深入财税体制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完善部门综合预算,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同时,认真执行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二是制定了《杭锦后旗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规程》、《关于调整杭锦后旗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三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重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惠农一卡通、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预算编审等各项改革,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按照“统筹当前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滚动调整、强化约束机制”的原则,根据当前财政收支情况,结合全旗经济发展趋势,研究财政相关政策,试编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五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采管分离”改革。2016年,我旗计划采购金额1207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0718万元,节约资金1357万元,节约率11.2%。同时,制定了《杭锦后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推动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六是认真落实“营改增”政策,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对我旗公共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七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对“一事一议”、小额贷款贴息、老龄津贴等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严肃了财经纪律。同时,制定了《杭锦后旗财政局内控建设实施方案》,开始建立财政内部监督控制体系;八是积极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先后对全旗4家合作社、35项种养殖及科技推广项目、113项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评审,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九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并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十是通过债务管理系统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实时监管,逐步降低我旗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的不利形势,在全旗财税干部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通过一年的财政运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受市场环境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全旗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财政增收乏力。另一方面,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通过不断强化收入征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地债资金额度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按照旗委十四届三次全委会议的总体部署,2017年全旗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预期目标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61亿元,增长4.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25亿元。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61亿元,较上年增加4.2%。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安排11.68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最终执行结果将达到25亿元。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安排11.68亿元,总体安排情况是:用于工资和民生支出105464万元,占总支出的90.7%;用于运转支出9827万元,占总支出的8%;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84万元,占总支出的1.3%。具体支出内容如下:
1、安排干部职工个人部分支出86332万元,其中个人工资部分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0327万元,增长14%,增加部分为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和奖励性绩效。
2、安排社会保障支出12268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持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再就业工作等。
3、安排农林水支出4426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配套、农田水利建设、动物防疫防治、林木病虫害防治、气象防灾减灾专项、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等。
4、安排教育、科技、文体支出2065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教育经费保障,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支持文体事业发展,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等。
5、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等。
6、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8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7、安排其他支出9827万元,主要用于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业务费、市政维护费、环卫经费及村级运转经费、预备费等保障全旗正常运转方面。
由于市政府2017年公共财政收入目标还未下达,上述财政收支预算需要调整的,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从上述公共财政支出安排情况看,突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兼顾重点的总思路,但由于财力有限,还有一些必须的支出无法列入当年预算。还需要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控制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加以解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80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245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150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2802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适当结余”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费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同时兼顾基金支出变化趋势,预计2017年社保基金收入1829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2853万元,安排支出预算151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025万元。
各位代表,2017年,我们将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旗委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添发展动力,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以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服务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为全旗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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