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2月28日在杭锦后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6年度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上级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建立对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加大对民生领域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73 人,提起公诉116 件149 人,经法院审理全部作出有罪判决。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9件32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成功办理我旗首例强制医疗案件。依法对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成功提起公诉。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非法狩猎、制售假药等一批典型案件依法从严批捕。审查办理市院交办内蒙古银行乌海分行职务犯罪案件1件10人,乌拉特后旗社保系统渎职犯罪案件3件7人。抽调公诉人员参与审查起诉伪造矿难故意杀人、诈骗重特大案件。联合法院、旗司法局等单位,针对农村频发的投放危险物质案件进村入户现场庭审,在案发地、家门口以案释法,宣教警示及普法宣传。
发起“关爱妇女老人儿童,侦监爱心团队在行动”活动,确定每年的5月25日为爱心团队活动日,立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使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最大化。发起为“两癌母亲”捐款、捐资助学等多项公益活动,并积极争创全区青少年维权岗。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或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25 人,不起诉5 件9 人。依法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受害人申请刑事救助金;积极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疏导,并实行分案起诉,犯罪档案封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精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为我旗部分中小学校讲授法制课,生动而深刻的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
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区侦查一体化优势,高效应用情报信息引导侦查取证,推动案件查办和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抽调30余名干警组成专案组,承担乌兰察布原市长陶某某受贿案件主要侦查任务。立案查办陶某某丈夫王某某涉嫌受贿案1件1人,北京中奥盛达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等涉嫌单位行贿案3件5人。查办集宁市中心医院原院长乔某某、包头市蒙中医院原院长青某某、包头市达茂旗医院原院长乔某涉嫌受贿案3件3人。查办前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追缴赃款赃物900余万 。
在城区主要地段大屏幕循环播放警示教育公益宣传片;每月定期向旗属各单位领导群发廉政短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30余次,在精准扶贫中精准预防,与旗扶贫办,各乡镇书记签订“廉洁保证书”,确保用于扶贫的每一份资金落到实处。实施“互联网+预防”行动计划,进入旗税务局、信用社等单位开展了“送法进机关”活动,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工作。在招投标、信用征信、人才招聘等领域开展行受贿档案全国联网查询532次。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严格执行罪行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监督撤案2 件,全年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30 件次,依法提出纠正意见20 件次。追漏犯5人,改变定性 1 件,14 份检察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
注重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效果。认真落实了高检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和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执行监督活动中依职权发现执行监督案件线索5件;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不当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11份,全部被采纳并纠正。
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建立健全了刑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件10人。发出检察建议26 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1 份。会同监管部门对36 名在押人员进行检查治疗,依法保障了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强化了对社区矫正执行的监督,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16名矫正人员提出警告建议。依托强大技术应用与投入,检察内网、办案功能区、看守所监控全面联网,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提讯。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延伸至监管场所,增强了应用效率效果。
案件管理中心高效运转,案件统一从案管大厅受理,网上流转,各流程监控提醒,实时评查等。共受理各类案件436 件,开展流程监控180余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18 人次,电话查询18 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2 件,公开法律文书123 份,涉案款物出入库55 次。依托检务公开查询系统公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25 份,重要案件信息9 篇,评查案卷45 卷。
四、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深化“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不断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大厅功能,集信访接待、廉政文化、检务公开等功能为一体,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高效利用远程视频接访在本院成功接访2起赴呼上访案件当事人,提高了远程投诉办理质量。“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受理举报10 件。建立健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推广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办法,完善了与其他政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 件92人次,全部答复或转有关部门落实。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24 人40次,批办案件17 件,均在第一时间解决来访群众的难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承办自治区检察院交办再审案件1件2人。
五、坚持“五个过硬”,大力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为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中央统一部署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三严三实”教育成果,发挥党组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保落实的重要作用。院党组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以领导讲党课、开展专题研讨、召开党支部专题生活会等形式,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接受自治区检察院巡视组对我院的巡视,确保了全面从严治党传导到基层。
充分运用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网上学习、网络教育、网络培训、远程案件讨论与交流、远程请示汇报等新的应用,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参加自治区级以上学习培训30人次,极大提升了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实行干警AB岗管理,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成功举办以“检察改革及精细化管理”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优秀调研成果全部推荐到市院、区院参评并转载采用。六名资深检察官入选首届巴彦淖尔市检察官文联会员,四名党外干警加入旗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积极应用“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依托 “两微一端”、手机报等平台建设,不断推进检务公开与检察宣传,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年内一名干警荣获全国及全区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标兵称号,两名干警在全区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五个内设部门在全市基层院考核中名列前茅,15名干警荣获市级、旗级各项表彰。
六、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完善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
全区检察机关同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经过动员部署、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述职述廉等程序完成了首批19名入额检察官选任。经自治区检察院审批后,于2016年12月21日宣誓入额。推行大部制改革,以检察力量向一线业务倾斜为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并对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数量作出规定。构建了“谁办案、谁决定、谁担责”的权责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各项改革任务正在逐步进行。
七、加强监督制约,确保严格公正行使检察权。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旗人大报告工作、向旗政协通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旗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邀请部分自治区、市、旗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建议和意见,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更好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了“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和抽样评估工作,对工作进行全面体检,促进了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变。进一步明确了必须追责的19种故意违法和重大过失的情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案三卡制度,严格落实检警分开、看审分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视讯监控平台、电子证据云平台、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全区联网,实现上级院对下级院的实时远程指挥、远程督查。为每一位干警建立执法档案, 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交往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市各基层院考核中位居前列。这既是全体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也是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新的形势任务面前,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检察人员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还不够强;三是检察改革还处于攻坚克难期,改革中还存在一些衔接处理问题。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主要任务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2017年旗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的总目标,不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的能力,着力保障政务廉洁、着力保障司法公正,努力为杭锦后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旗人民检察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的理念,更加注重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和细化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举措,力求在服务上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努力为我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坚定地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目标不变、决心不变、力度不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职务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三是更加努力地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要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深入开展抽样评估延伸工作,拓展检察监督新途径,坚决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
四是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切实增强做好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的紧迫感,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各项改革梯次接续、前后衔接、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继续深入推进中央部署的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
各位代表,新形势赋予了检察机关新的使命和新的机遇,我们决心,在旗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积极地争取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为建设美丽幸福杭锦后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检察机关为适应现代化办公办案需求,于2013年年底开始运行使用的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融案件办理、案件管理和统计于一体、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为实现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及时、全面、实时、动态交换数据,保证数据客观、真实,满足全国检察机关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需要,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抽样评估工作:从2011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提出来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抽样评估工作。每年由省级检察院随机抽取一个盟市分院和一个所属基层院,对所抽取院的全面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全面体检的方式,找足经验、找准问题、找补方法,以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能力,逐步提高基层检察院司法公信力。
3、“一案三卡”制度: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的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执法办案进行监督的制度。每办理一案,都要有案件当事人签署意见的告知其权利义务情况的“权利义务告知卡”;办案人员填写其遵守办案纪律情况,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廉洁自律卡”;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回访,经被回访人签署意见的“回访监督卡”。
4、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全程是指讯问嫌疑人从每案、每人、每次讯问开始直至讯问结束的全过程,同步是指录制过程和讯问过程同时进行,不间断。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而制定。
5、AB岗管理: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克服“案多人少”、新老交替断档等困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全院干警参与AB岗工作模式。干警在做好当前本职工作(A岗)的基础上,由党组决定同时兼职另外一个或几个岗位工作(B岗)。
6、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即:检察机关运行管理精细化、司法办案管理精细化、检察队伍管理精细化和检务保障管理精细化。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目的是要将精细化管理与检察队伍建设、执法质量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实现执法观念、办案机制和管理模式的转变,切实解决“庸、懒、散”“粗、拖、浮”等深层次问题,促进检察工作自我完善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