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锦后旗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和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 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旗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配备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旗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程序正常开展,政务信息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了以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各业务股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
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工作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旗审计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为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旗审计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其一,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重点修订完善审计执法公开、审计结果公告、机关财物管理、集体议事、制度建设等制度,将审计公开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突出审计公告、审计结果公开、机关财务、集体议事公开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其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2016年旗审计局在单位醒目地方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栏,定期更换公示内容,并及时将重要内容报送至政府网站公示,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透明,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其三,实施现场审计公示制。审计进点张贴审前公示、依据、时间、内容、工作纪律,以及审计组在审计期间有不文明的行为或有不按规矩和程序审计的,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四是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旗审计局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学习。2016年,旗审计局以职能承担股室为载体,全方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在做好《条例》学习的基础上,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并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审计职能工作相结合、政务公开与推进审计管理改革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具体公开内容如下:一是审计机关办事公开,利用内部设置的政务公开栏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审计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审计程序、审计纪律等。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为来访者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服务。二是狠抓审计业务公开。所有审计项目审计组进点审计时,都向被审单位宣讲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张贴审计公示,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三是狠抓审计内部管理公开。在人事管理上,干部使用上必须履行公示程序;在机关财务管理上,按季度进行公开,并将“三公经费”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在办公物品采购上,按政府采购制度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
2016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条,其中,审计综合类信息2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条,财务公开类信息2条。旗审计局共编发审计要情10份,审计信息121篇期;在审计署、审计厅网站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等多种报刊、杂志、地方政府网络平台公开审计动态信息229篇次。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充分。还需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积极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渠道和程序还不够完善。为此,应针对审计工作实际,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和复核工作。
三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安全意识。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保密工作,突出抓好网上信息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强化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