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旗环保局围绕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旗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旗环保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二、主要工作
1、按照旗法制办的要求,我局本着权责一致原则,逐一理清与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对照权力名称,确定责任主体,以便于社会监督,从各自的追责情形中寻找出相对应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 经认排查梳理共整理出行政权力6类63项,整理出部门责任5类161项,并在杭锦后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按照《杭锦后旗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我局2016年在杭锦后旗政府网站上进行受理公示26项、拟审批公示26项、审批公示26项。
3、按照《杭锦后旗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我局2016年在杭锦后旗政府网站上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14项、拟作出的验收意见14项、作出的验收决定14项。
4、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2016年在杭锦后旗政府网站上共计公示行政处罚14件,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情况季度公示2次,公开2个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信息表。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需要增强时效性;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配强工作人员,有效履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环保办事窗口、固定公开栏和群众上门办事之机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