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旗安监局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旗安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旗安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旗安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完善了旗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目录、流程,以完善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旗安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更新和报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认真组织编制旗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的学习培训。旗安监局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旗政府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需要增强时效性;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配强工作人员,有效履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监办事窗口、固定公开栏和群众上门办事之机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