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领导成员及分工
局长郝树军: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刘丽枝:负责机关事务及法律服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会股、公律援股、信息中心、法制股、公证处、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及党务党建、工、青、妇、计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纪检组长李俊: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司法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分管基层股、宣教股、基层司法所、综合治理、安全、扶贫及人民调解等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 沈占平
电话:6622939
拟订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负责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文书档案资料管理以及信访接待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
财会股:股长 刘凤霞
负责全局人员工资报表的制定工作;依据《会计法》做好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制定有关财务会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办有关财务检查任务。负责装备的计划、审核和分配;管理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
基层股:股长 杨聪
拟订全旗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旗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全旗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的核准登记和年检工作;指导全旗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法制股:股长 苏成云
指导全旗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审核管理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组织法律政策理论调研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宣教股:股长 成国斌
拟订全旗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旗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管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管理;指导管理全旗各级各类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和普法宣传员队伍的建设和日常工作,以及各类普法对象的日常学法用法活动;指导全旗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 刘福利
贯彻执行国家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旗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部署、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管理全旗各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的帮矫工作;收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信息,指导全旗社区矫正工作的教育培训及相关调研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信息监管指挥中心:主任 康俊亭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网站、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有关栏目的维护和信息采集、提供工作;开展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公律援股:股长 陈宏
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全旗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旗律师、公证机构、公证员及其执业活动;指导、监督管理全旗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旗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协助市司法局开展全旗律师事务所机构设立审核和律师执业证的发放、年检注册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开展全旗公证机构设立审核、公证员执业证发放和年检注册工作;参与查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行为;参与查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法违纪行为。
公证处:主任 董岩 电话:6642631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高锐
电话:6666148
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和法律咨询。指导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负责接收申请人递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并及时审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报负责人审批,案件的受理、指派、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和案件的立卷归档,以及对宣传报道工作。
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
我局下辖头道桥、二道桥、三道桥、双庙、沙海、团结、蛮会、陕坝、蒙海等9个司法所,各司法所工作地址在各镇政府院内。主要职责: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杭后司法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