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水务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杭锦后旗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水务局政务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水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见水务局编制的《杭锦后旗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水务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
(三)公开时限。以水务局名义发布和水务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水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水务局提出申请。水务局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杭锦后旗水务局办公室;办公地点为杭锦后旗陕坝镇一线路南2.5公里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8: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8-2611199:通信地址为杭锦后旗水务局政秘股,邮政编码:015400。
(二)申请形式。向水务局提出获取信息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水务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水利部门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水务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hjhqswj@126.com)。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水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水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水务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水务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水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水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相关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水务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水务局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水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水务局受理机构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0478-2611190,邮政编码:0154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水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水务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杭锦后旗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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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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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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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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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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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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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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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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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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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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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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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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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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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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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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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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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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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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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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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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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所需信息的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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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水务局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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