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召开。会议宣布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一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23日至2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期6天半。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8项,分别为: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年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据了解,目前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1月19日上午闭幕的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协商产生了新一届的自治区政协委员名单,包括29个界别、共521名委员,委员总体规模、比例、结构等,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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