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各有关部门,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锦后旗《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下发给你们,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1月15日前报送政府办213办公室。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全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建设创新型巴彦淖尔,推动全市“五大基地”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旗科技创新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围绕“五大基地” 建设,大力实施实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三大工程, 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推动全市“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和打造全旗“美丽幸福杭锦后旗”提供科技支撑。
2、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支撑发展。紧紧围绕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集聚创新资源,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发挥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确立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创新主体多元化,促进各类创新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地区整体创新效能。
——坚持人才为先、优化环境。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大力实施“河套英才”工程,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环境氛围。
——坚持制度创新、深化改革。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步发力,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推动技术、人才、资本、政策等创新要素优化组合,强化科技与经济对接,破除一切不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构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优势互补、开放合作。充分发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区域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高起点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积极吸纳各类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新格局。
3、发展目标。我旗科技创新十三五期间的奋斗目标是:科技进步贡献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市中等水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10%以上,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
二、 主要任务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突破制约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
(一)实施实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建立市场导向、政府服务、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目录,发布一批重大科技需求,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网络交易平台。围绕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开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力争突破关键环节。依托技术市场、交易平台、 展会等推介各类科技成果。设立实用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转化一批先进实用高技术成果,推动重点产业技术升级和转型发展。(科技局、财政局)
(二)实施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工程
1、推进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技术攻关工程。全力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小麦、玉米、向日葵、肉羊、奶牛、设施农业等重点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深入开展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研究,为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提供技术支撑。重点开展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与高效栽培技术集成、家畜良种选育及标准化养殖技术集成示范、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节水灌溉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围绕提质增效,开展饲草料调制、生物肥料、疫病防控研究和集成示范。围绕食品安全,开展绿色农药、兽药、生物防治、质量追溯等技术研究和集成示范推广。推进农牧业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建设。加强现代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体现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现代农牧业科技园区和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加强农机装备制造技术攻关,重点开展耕种施肥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和农用动力机械、畜牧业机械、农田灌排机械等农牧业生产加工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推广,努力实现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牧业局、经信局、科技局)
2、推进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技术攻关工程。围绕我旗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现有装备改进升级,持续支持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研究,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建成一批不同领域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发改局)
3、推进现代化工及新材料基地建设技术攻关工程。支持引导煤化工企业积极跟踪国内外现代煤化工前沿技术发展,合理选择煤炭转化路径,充分利用我旗的水煤组合优势,加快改造和提升现有技术,深入开展煤炭清洁化利用及煤化工下游产品技术集成与关键技术开发,实现煤炭分类利用, 高效转化,努力建设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研发应用硫化工技术。依托焦煤资源,加大煤焦化工技术研发应用。依托秸秆资源,开展生物化工技术研发应用。(发改局、经信局)
4、推进河套文化和特色旅游创新工程。围绕文化强旗建设,重点开展河套文化资源集成系统及网络化应用。支持景区旅游资源数字化、票务代理和银行支付网络化协同服务等关键技术集成、标准规范的研究开发,全力打造区域旅游精品路线,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集旅游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宜居环境,推进“陕坝味道”、“故乡记忆”等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河套文化景区营销服务信息化产业发展。(文体局、旅游局)
5、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技术攻关工程。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积极开展田间精量化供水、工业循环用水、多水源开发利用综合技术集成与示范。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重点围绕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河套灌区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景观功能开发等,支持开展区域生态综合治理、生态恢复、沙草产业发展、工业污水处理、农畜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加强不同生态类型区生态监测与风险评估预测技术研究,构建生态建设与经济效益双赢的适用技术体系。(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6、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制定全旗的智慧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探地雷达、遥感、北斗卫星等高新技术引进和综合应用。围绕低碳、 绿色、 智慧、集约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关键技术引进与示范。发展城市管线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构建城市基础设施智能管控系统。加强重大灾害、公共安全等应急重大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发改局、 住建局)
7、促进人口健康技术开发。围绕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和设备,提升重大疾病防治、公共卫生、生殖健康等技术保障能力。推动中蒙药医药理论传承与创新。开展布病防治技术研究、疫苗技术研发,制定预防管理技术规范。研发创新药物、新型医疗装备、中蒙医传统诊疗设备和生物治疗技术。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发展精准医学和基因检测等技术。(卫计局)
(三)实施科技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工程
1、打造创新型人才队伍。积极实施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支持力度。到 2020 年,力争实现院士专家工作站 1个,引进“千人计划” 和“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名,建设“博士科研工作站”3 个,给予一定数额的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加大“草原英才”、“河套英才”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培养本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加快培养行业领军人才,每个行业评定 1—2 名行业领军人才,对草原英才、河套英才团队、基地、个人和行业领军人才优先给予科技经费项目支持; 加快培养善于创新的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支持力度;重点培养 45 岁以下的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住房、 配偶就业、子女就学、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科技人才的相关政策,加快制定我旗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具体措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支持科技特派员离岗创新创业。研究制定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办法,强化科技人才创新激励保障机制。(组织部,人社局、 编办、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
2、强化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加大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支持力度,布局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到 2020 年,力争实现国家级工程中心或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1个,新增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1-2个,自治区工程中心 1个,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2 个以上,组建 1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支持各级组织和社会力量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集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为一体的新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的科技需求和资源优势,通过科技合作与技术攻关,建立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充分发挥承载产业培育、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功能,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
3、加强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围绕全旗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全面推动园区、基地提档升级,带动地区产业优化升级。新认定一批旗级农牧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特色产业化基地。继续加大各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力度。到2020年,努力建成自治区级农牧业科技园区和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2个以上,建成市级科技园区、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 5个以上,全面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核心区1个以上。(科技局、农牧业局)
4、加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建成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试点2个以上,并给于项目经费优先支持。通过制定就业、创业、金融、信贷等相关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的支持力度,鼓励其在服务空间、服务对象、服务手段、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创新业务,积极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微示范企业,引领和带动中小微企业实现集群化发展。(科技局、经信局、人社局)
三、 主要措施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1、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引导支持企业制定科技创新计划,建立创新平台,组织成立科技攻关团队,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鼓励支持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联合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推进各级科技创新基金优先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倾斜,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带动企业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市场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到 2020 年,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 5家以上,成为我旗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财政局、科技局)
2、发挥科技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科技示范企业。通过政策引导、科技支持和龙头企业带动等形式,在扶持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引导农民和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农牧业产业化科技水平、提升农畜产品科技含量为发展方向,加强与龙头企业结成优势互补、互为支撑的利益联盟,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市场主体和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旗经信局、科技局、农牧业局、供销合作社)
3、实施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坚持走产业标准化发展之路,鼓励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奶牛、肉羊、向日葵、番茄、小麦、农业机械装备、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沙草产业开发等优势产业领域开展技术标准研究,率先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形成基本技术标准体系,推动优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建立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示范企业,鼓励传统优势产业链、高新技术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的融合,制定重点领域优势产业行业标准。鼓励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其各类标准的制定、修订等活动,提高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的比例。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全方位推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名牌产品及地理标志等品牌建设,不断充实和丰富品牌内涵,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为依托,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科技型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市监局、科技局)
(二)强化产学研合作
1、促进本土研究机构与生产的深度融合。充分依托河套学院、市农科院等院校、研究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我旗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共同深入企业、农村生产一线,开展技术研究集成与试验示范,将实验室搬到田间地头,加快培养一批能够解决生产实践的科技创新人才,实现高校、科研机构与生产实践深度融合,为我旗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支撑。(科技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
2、广泛开展国内产学研合作。深入推进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积极搭建与区内外知名高校开展科技合作的平台,不断拓展合作渠道。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和特色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国家“两院”院士和行业专家、产业领军人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科研工作站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重点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与重大技术攻关,努力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努力促进区域间的合作,不断深化京蒙、蒙粤、蒙鲁等科技合作。借助发达省市的科技、人才、金融、产业等优势,围绕我旗重点领域、重点科技项目,进一步延伸我旗与发达省市的科技合作,创建不同类型的科技合作平台,促进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升级发展。(科技局、贸促会)
(三)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1、加强科技信息化服务。以星火科技 12396 农技服务热线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建成功能更加完善、使用更加便捷的科技信息移动服务体系。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建设内容完备、功能齐全的集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为一体的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在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科技信息服务全覆盖。(科技局、经信局)
2、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与服务。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专利转化试点企业建设示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逐步提升,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和转化能力。加强各类专利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推动专利信息综合应用,通过信息检索咨询、维权援助、专利分析等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全覆盖,实现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局、市监局)
3、发挥科技服务机构及科技人员积极性。优化生产力促进体系,鼓励支持各类园区、基地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快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和模式,充分对接地区科技需求,积极引进整合科技资源,深入开展以实用技术推广、技术交易、人才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等为重点的科技服务,完善生产力促进功能,鼓励支持规范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建设,充分调动科技专家及“三区” 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形成网络化服务体系。力争培育一批科技评估、咨询等中介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科技局、科协)
4、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财政支持,完善部门联合推动机制。研究制定我旗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重点支持法人科技特派员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范围,领办承办科技实体,推动形成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支持科技特派员以联合会、协会、股份公司等多种形式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强化技术转化服务规模和能力。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设,重点打造自治区“星创天地”,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为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等提供创业服务。(科技局、财政局、农牧业局、人社局)
5、加强科学普及。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依托科技活动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载体,大力开展科技教育、普及和宣传活动。实施“互联网+科普”建设等工程,大力提升科学传播能力。充分发挥科协所属学会的优势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推进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和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向社会开放。丰富科学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兴趣。拓宽科普宣传途径,完善大众科技传媒网络,提升宣传实效。创新科普形式,扩大受众人群。(科协)
四、 政策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新驱动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筹规划,系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按照旗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杭锦后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指导推动方案落实。旗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合作,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推进国家、自治区、市、旗四级科技联动。完善会商制度,健全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协调机制,合力解决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及各项考核制度,将科技创新指标纳入旗委、政府的绩效评价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科技考核指标权重,对科技创新工作绩效考核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乡镇,旗委、政府给予表彰。强化领导责任,各镇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重要职责,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督查室、考核办)
2、保障科技创新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投入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建立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旗财政局将科技奖励经费(10万元)列入年初预算,每年应按照10%-20%的幅度增长。科技奖励经费由旗科技局、旗财政局统一管理。每年从全旗科技创新项目中进行筛选,由旗科技局、旗财政局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相应支持。(财政局、科技局)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产业投资抵扣应纳所得税额、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政策;落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政策。执行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扶持政策,促进技术转移。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对主要投资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大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国税局、地税局)
4、完善金融支持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探索建立各类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担保公司等各类资本及金融产品为支撑,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承担国家、自治区、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进行支持。旗财政设立科技金融合作专项资金,以风险补偿、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本在企业开展创投业务。积极开展科技保险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财政局、金融办)
5、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科研资源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报告与信息开放共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统一对社会开放等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和规律的管理运行机制。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和经费分配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研究制定推进公共实验室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改革办法。改革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体制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旗委改革办、财政局、科技局)
6、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营造良好法制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积极协调、推动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在企业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降低其侵权风险,帮助企业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投诉和维权通道。鼓励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好市场应用前景的发明成果予以重点资助和扶持。(法制办、科技局)
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环境。加强我旗重大科技成果、创新人才、科技政策、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公众创业创新行动等方面的专题宣传,组织科技政策进企业、进校园行动。倡导百家争鸣、尊重科学创造的学术文化,增强敢为人先、勇于冒尖、大胆质疑的创新自信。推动创客文化进校园、进企业。重视科研试错探索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宽松的科研氛围,保障科技人员的学术自由。开展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恪守学术道德,坚守社会责任。(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