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要求,旗环保局委托巴彦淖尔市环科所起草了《杭锦后旗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阅把关,组织人员认真讨论研究,进一步核实《方案》中的具体数据,细化工作措施,提出更加具体、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反馈意见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13日下午6:00前报旗环保局污染控制股汇总,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赵学军
联系电话:0478-6621754
电子邮箱:1512347908@qq.com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杭锦后旗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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