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和宣传标语是本次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的重要视觉形象和文字推广元素之一,是展示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理念和杭锦后旗年猪文化的重要载体。组委会衷心欢迎和邀请有志于参与设计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LOGO和宣传口号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应征人需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按照其规定准备应征方案,通过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应征作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地址。应征报名提交时间以及截至时间以组委会公布时间为准。
参与说明
加本次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征人),需在手机微信上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套微传媒(htwcmwx)”在点击页面底部自定义菜单中“鸿雁手机台”跳转至“鸿雁手机台”进入底部“快拍分享”自行上传。
参与渠道
征集时间及地址
1、网络提交地址:
http://0478.qingk.cn进入首页后底部点击“快拍分享”栏目主题页面;或参照上方方法关注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套微传媒(htwcmwx)”点击“鸿雁手机台”提交;您还可以将您的LOGO设计方案、宣传口号、您的姓名、邮编、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并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hjhqnzwhj@163.com。
2、邮递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巴彦淖尔广播电视传媒中心
邮编:015000
收件人: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
联系电话:0478-2254833
投稿起始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后
投稿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下午16:00前
入围作品奖励
“故乡记忆·陕坝味道”——“河套酒业杯”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奖励标准参照如下:
1、授权作品:组委会将最终评选出授权作品1个,授权作品将全程使用于本次“故乡记忆·陕坝味道”——“河套酒业杯”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并应用于全部文化节活动推广中,作品的设计者将获赠组委会指定餐饮接待服务点10人餐8折用餐券一次,并获赠组委会指定餐饮接待服务点500元代金券2张。
2、最佳作品:将评选出入围作品6个,并在“鸿雁手机台”上进行投票,评选出1个最佳作品,最佳作品的设计者将获赠组委会指定餐饮接待服务点5人免费用餐券一次;其余5个作品的设计者将获赠组委会指定餐饮接待服务点300元代金券2张。
3、优秀作品:将评选出20个优秀作品,作品的设计者将获赠组委会指定餐饮接待服务点200元代金券1张。
投稿告知
应征人在提交应征文件前,须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和条件,提交作品成功视为当事人确认接受:
1、应征人保证其提交至组委会的应征方案是独立完成的,应征人拥有著作权。
2、应征人应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应征方案。组委会将不退还应征方案。
3、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视为自愿将著作权授权给组委会使用。
4、应征人提交作品后,应将其对应征方案中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商标申请权等知识产权自动无偿转让给组委会。就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应征人将不再行使,并允许奥组委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全世界范围内独占地行使。
5、组委会有权为组织、评选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LOGO和宣传口号作品而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应征人在本次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并可对该等方案、信息、资料进行改进、加工和再创作。经进一步设计、修改后的作品的知识产权亦归属组委会。
6、组委会有权从应征方案中选出一个、数个或者未能选出最符合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特点的设计方案。组委会亦有权结合所有应征方案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设计方案。
7、组委会有权从获选的应征方案的主创人员中选择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LOGO和宣传口号设计成员。
8、应征人知道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并不会授予应征人因此进行商业宣传和市场开发的权利和机会。
9、应征人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获悉的“故乡记忆·陕坝味道”—“河套酒业杯”首届杭锦后旗年猪文化节任何未经公开的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10、应征人理解,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须承诺的条款和条件,并对因征集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