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办理材料: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杭锦后旗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收费情况:无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