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法人
责任部门:国税局
联系电话:0478-6630609 0478-6630637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政务中心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河套大街体育公园东南角100米处)
设定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申请条件: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发生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办理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收费情况:无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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