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法人
责任部门:国税局
联系电话:0478-6630609 0478-6630637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政务中心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河套大街体育公园东南角100米处)
设定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迁出。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办理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