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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4-05-14 来源:民政局 编辑:

  事项名称: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申请

   设定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56号令)

   申请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公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办理材料:个人申请书;村(居)委会、镇政府出具的证明;一寸照片2张。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民政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478—6623238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盖章签字)---镇出具证明(盖章签字)---旗民政局审批。 

   表格下载:

            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申请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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