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后头部
 
搜索

首页 杭后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魅力杭后
杭锦后旗欢迎您!
生育收养
户籍
教育
兵役
就业
纳税
社保
婚姻
医疗
出境入境
社会救助
住房
职业资格
交通
文化体育
死亡殡葬
您当前的位置:
特重慢性病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09-07 来源:社保局 编辑:张婧宇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民政局
    联系电话:0478—666724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申请条件:凡认定为特重慢性病的患者。

  办理材料:住院病历、疾病相关化验单(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书、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

    表格下载:未有表格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流程:①申报材料接收→②医保科审核→③监审科审核→分管局长审签→局长审签。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主办)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Copyright 2006 Bayannur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9004011号-1
联系电话:0478-6622242 Email:hhzfb_xds@163.com
巴彦淖尔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478-865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