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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业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06-22 来源:市政府网站 编辑: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杭锦后旗车管所
  联系电话:04786640664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无规定。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车管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一条 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八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五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3.《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依法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对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发放驾驶证时,收取驾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申请条件: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  驾驶人身份证明(即《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4.  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六张。

  5.  军、警机动车驾驶证及档案。

  6.  属于复员、专业、退伍的人员,还需提交复员、专业、退伍证明。  

   收费情况考试费390元/大车,10元/小车,体检费8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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