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户口簿》;
3. 单位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 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 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6. 离婚分户一方不提供户口薄的应予以办理。
办理分户由本人持以下证明材料:
(1)《房产证》或房产手续;
(2)、《结婚证》或《离婚证》;
表格下载:未有表格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流程: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审查→办理。
(注:分户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