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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参保人员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07-17 来源:社保局 编辑:李亚如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社保局
  联系电话:(0478)6623238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政务中心社保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申请条件:

  1、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表格下载:未有表格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流程:

  ①填写参保登记表、审核→②监审科稽核→③服务大厅窗口核定→④地税窗口缴费→⑤服务大厅窗口制卡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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